关于“齐鲁颂•‘三个一百’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”美术创作工程的征稿通知

2018-06-11

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:

“齐鲁颂•‘三个一百’艺术创作工程”:一“百处山东重要名胜古迹”、二“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”、三“百项重大历史事件”,三项工程中前两项工程已完成,最后一项“百项重大历史事件”创作工程由山东省美术馆、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共同策划组织实施,组织山东省知名艺术家运用多种美术表现形式,创作一批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,具有高水准、反应时代特征的历史主体艺术作品。2018年6月“百项重大历史事件”创作工程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项目组织实施

“齐鲁颂•‘三个一百’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” 美术创作成立美术创作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。组委会成员由我国和我省著名美术家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文联及省美协有关负责人、社科界专家组成,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,通过向社会公开甄选的形式,邀请全省优秀画家参与创作,作品由省美术馆组织专家组论证后择优收藏。

展览地点:山东美术馆

展览时间:待定

二、项目内容及规格要求

本工程共有选题100个,其中30个选题已创作,不再重复征集创作。(注:这30个选题在目录中标有“ê”号,选题表中标有“ê”号的无需再选择创作。)“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”运用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、壁画、水彩等表现形式进行创作。

国画、油画作品宽、高不小于145cm×145cm;版画尺寸不小于120cm×120cm;雕塑作品高度不超过150cm,重不超过150公斤。

三、作者待遇和作品归属

1、组委会通过专家现场指导、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支持作者创作,对申报选题进行评选,选择优秀草图,确定入围作者,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。“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”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初评、复评、终评等。终评入选作品参加展览,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“齐鲁颂•‘三个一百’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”大型画册。独立创作的作品入展的即可获准入会,多人合作的作品创顺序署名第一位者按二次入会资格计算,署名第二位者按一次入会资格计算,署名第三、四位者按半次入会资格计算,署名第五位(含)以后的作者不计入入会资格。

出版“齐鲁颂•‘三个一百’艺术创作工程”大型画册、视盘等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;在《山东艺术》、《羲之书画报》等报刊开辟专栏、专版,全面宣传、推介入选作者及其作品,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大型画册。

2、展览结束后作品由省美术馆组织专家组论证后择优收藏,并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和收藏费,收藏费5万元。

3、借展作品。

借展作品即为目录中标有“ê”号的30个选题,借展作品的作者享受除收藏费外的其他待遇。

四、创作要求及时间安排

第一步,确定创作作者,通知作者,准备创作草图,由各市美协、大企业美协、高校美术院(系),人物画艺委会、油画艺委会、雕塑艺委会、水彩艺委会等有关单位集体上报,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首轮草图观摩,初步遴选。

第二步,修改草图创作阶段,由专家委员会进行第二轮草图观摩及评审。

第三步,作品创作阶段。

第四步,对作品验收及评选,确定入选作者,签订委托创作责任书,完成作品出版任务;举办大型展览,广泛进行项艺术成果宣传。

五、申报时间:

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于6月27日将创作人员名单、创作选题报送至科研处A324。

科研处

2018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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